如果不小心将未完成事项选择为已完成,为什么撤销操作的选项不可选?
您好,标记为已完成的未完成事项暂时是不能进行撤销操作的。
建议您将该条已完成的便签进行复制(电脑右键复制,手机长按或左滑复制),新建一条待办事项即可。
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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